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51
本文档由 christyeast 分享于2011-09-12 13:01
第七十三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释义 本条是关于存货实际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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