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对策略

本文档由 水秀 分享于2010-04-16 13:44

(1)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天通知.(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金是无效的.(3)试用期内劳动者...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119.0K
文档页数:
23
顶 /踩数:
3 0
收藏人数:
3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人力资源管理 新法
系统标签:
新法 劳动者 用人 人力 劳动 合同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