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央企知识产权管理存在“四有四无”
本文档由 qiaobaowe 分享于2009-03-02 09:53
李荣融说,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一方面是对当地的法律规定不十分清楚,对有关国际条约、协议不十分了解,因而时常引发涉外法律诉讼;另一方面是有的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既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又给国家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中央企业要“走出去”,先要法律“走出去”,否则就要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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