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兼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办理全权委托投资业务操作办法民国93

本文档由 小妮子 分享于2009-03-16 12:50

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以下简称投信投顾公会) ; 如有异动,亦同。  一、自签订契约或委托为全权决定运用信托财产为有价证券投资起七日内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76.0K
文档页数:
10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0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管理/人力资源  —  项目管理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证券投资 信托业 民国 股票 顾问 受益人 券商 情事
系统标签:
信托 兼营 全权 顾问 民国 证券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