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失踪两天才被发现 三年无音讯校方判赔五万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16 21:01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燕东离校当晚,生活老师未按规定清查住宿学生人数。次日,陈燕东的班主任也未清查缺席学生人数。为此法院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工作人员在陈燕东失踪2日后才发现,致使陈的父母丧失了最佳的寻找时机。该校管理上的疏漏,与陈燕东失踪后产生的二原告亲权受损的后果有一定因果关系,校方应承担与其过错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法院认为,陈燕东即将年满18岁,应具备判断离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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