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厝住户规约与管理办法(2006
本文档由 金融创业文档 分享于2009-04-28 20:41
第三十条住户需使用本公寓大厦会议室、图书室、桌球室、健身房等公共设施时,应向管理中心申请。申请人依使用规定及其提出之使用时间依序使用。申请时间全部排满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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