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
本文档由 一元论 分享于2011-05-06 09:21
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知县年俸(米)97石,县丞78石,主簿68石,巡检60石,典史,教谕,训导各36石.清末,县公署有知县等官吏6人,年正俸银人均36.59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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