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修正发布

本文档由 水云 分享于2009-05-21 23:09

之已实行投资证明文件. B,经济部许可赴大陆地区投资事业之聘雇证明. C,前二目人员之配偶,直系血亲:前述证明文件影本或有效盖有多次许可章戳之护照影本(同时申请者免附),及亲属关系证明. 2,依...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79.5K
文档页数:
16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0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申請 金門 效期 福建 警政 影本 役男 祖設 入金 章戳
系统标签:
出境 管理局 配偶 主旨 内政 修正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