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集团广州菲达厂诉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交货纠纷案(海商海事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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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00TFAM;本文是“管理或人力资源”中“广告经营”的海商海事案例的论文参考范文或相关资料文档。正文共9,017字,word格式文档。内容摘要:第三人:菲利(广州)工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长城工业广州公司,月14日,长城公司接受菲达厂委托,将910纸箱照明灯具及变压器装入一个40英尺的集装箱,箱号为APLU701135,并以托运人的名义向轮船公司托运,在黄埔港装上轮船公司所属的轮,关于法律适用问题,三级法院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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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集团 广州菲达 正本提单 纠纷案 海商海事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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