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药事管理 编号 D—9 生效日期 题目 药物过敏试验规定 修改日期 页
本文档由 beijingman 分享于2008-07-21 11:23
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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