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违宪审查制度之继受—以比较法为中心
本文档由 young1225 分享于2010-12-06 21:45
近几年来,不论是人民或者是国家机关,仰赖司法院大法官之违宪审查弁鄐j幅提升,与此同时,也引起改革的声浪,对于现行制度即提出不少问题与质疑。面对问题解决之际,透过比较法之运用,藉由他国法律制度之引进、学习,可尽快达到除旧布新之境地;换言之,即是透过继受他国法律制度来达到发展或改革的目的。然而,我国违宪审查的诸多议题讨论中,经常以他国关于违宪审查制度之相关论述的概念抑或以比较违宪审查制度的理论,理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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