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担保担保人为啥不担责 检察抗诉为民解忧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12 03:2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毛某对高某再审期间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故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该情况说明的内容证明毛某与高某所签订的借款抵押协议的实际借款人是罗某夫妇,毛某将其房产证借给罗某夫妇是为向高某的借款作抵押。法院遂认定,罗某夫妇与高某的借款协议合法有效,毛某对罗某夫妇与高某之间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事实成立,但在本案中,毛某用自己籍以栖身的唯一房产为他人的借款提供抵押,作为一位年过八旬的高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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