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网上交验工作规程(试行)
本文档由 骊威也不错 分享于2009-03-16 15:48
孕检对象进行一次孕环检或访视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办公平台向流出地通报孕环检信息¸其中对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应保证每半年至少一次孕环检¸ 流出地请求通报 (1)对没有定期反馈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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