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多宽

本文档由 lovemepe 分享于2009-03-17 04:40

王兵: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范围总体上是比较广泛的,但世界各国对此规定有所不同,瑞士与德国采列举方式,规定的范围较窄,仅限于人格权利,日本与法国则对人身权采列举与概括并用的方式,实行全面的保护,而英美的许多判例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范围并无特别限定。结合我国情况来看,以前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极其狭窄,如民法通则仅限于公民的“四权”,而《解释》则借鉴了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采用概括式的规定以体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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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理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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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民法 人身权 杨立新 王兵 人格 受害人 司法 刑事诉讼法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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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损害 精神 范围 人格 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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