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群众举报和扭送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本文档由 学习资料 分享于2011-01-12 06:50
第五条对举报和扭送盗销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有功群众的奖励分级实施:向省专项办和省综治办,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举报的,由省专项办奖励;向市或...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本文档由 学习资料 分享于2011-01-12 06:50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扫扫更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