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档由 ak47 分享于2009-04-20 05:50

量按200元/吨标准煤奖励,中西部地区按250元/吨标准煤奖励. 第十条 节能量是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直接产生的,并且能够核定. 第五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查和下达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能技术...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100.5K
文档页数:
7
顶 /踩数:
2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技术改造 财政 能量 资金 标准煤 经贸委 经委 节能 机构
系统标签:
节能技术 奖励 财政 资金 改造 办法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