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望权的文献综述
本文档由 多啦小新 分享于2011-04-26 09:38
摘要:所谓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探望关心未成年子女或与其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目前,从世界多数国家的立法来看,其现行婚姻家庭法律中对探望权一般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2001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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