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芝诺悖论是诡辩术1txt
本文档由 xccchxzw 分享于2008-06-05 12:54
前提、判断和结论是任何一个完整论说必备的三要素;而且我再加一句:三要素之间必须相互对应!即不能一要素说的是鹿,另一要素却说的是马!悖论和佯谬照样如此。例如由爱因斯坦等提出的EPR佯谬或者说EPR悖论就是真正的悖论或佯谬!由此正确定义,我们完全可判定芝诺悖论不是悖论,而是诡辩术!当然,从辩证法角度讲,诡辩术也有它的有用之处,不是指可用它为自己辩护,而是说诡辩术中所使用的某种方案可能揭示人们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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