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科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
本文档由 北京 分享于2017-09-15 11:12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北京市至2017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原已按照“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和相关部门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营业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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