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境外的证据未经公证和认证,能否认定有效?
本文档由 docxowa 分享于2019-04-14 01:41
2000年5月份,被告马坤亮之子马宁申请通过原告单位赴日本研修,2001年5月14日,被告马坤亮向原告出具担保书一份,保证:“本人系马宁的经济担保人,如马宁在日本研修期间出现违约、出走事件,我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50000元的经济责任”,被告在保证书担保人栏目签字。同年5月19日,马宁持此保证书与原告签订赴日研修合同书一份,约定由原告派遣马宁赴日本从事研修和技能实习。5月22日,马宁支付25000元人民币合同履行保证金后,..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