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律师王海平揭示加盟合同陷阱
本文档由 codyzhu 分享于2019-04-14 17:30
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使用费8000元,是乙方获得甲方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品牌使用费自乙方第二次进货起按累计进货量,每增加2万元,即返还1000元,逐步返还。品牌使用费返完后,累计进货达到4万元,补贴广告费2000元,累计进货达到8万元,送装修费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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