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境下的月薪面议
本文档由 codyzhu 分享于2019-04-14 17:31
2007年11月,就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消息后,有媒体报道说:今后,招工信息应标明薪酬,“月薪面议”字样将禁止出现[1]这一报道引起了公众的积极关注,11月9日起中国各大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纷纷以“劳动部:禁止招聘信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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