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立法宗旨投保人可以第三者身份获赔
本文档由 专业文档 分享于2019-04-17 09:02
裁判要旨保险合同履行中,投保人被自己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轧死,发生了投保人既是被保险人又是“第三者”身份的特例,如果保险人未有证据证实向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则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关于死者是否系第三者,能否按第三者损害责任险进行赔偿的问题,双方在理解上发生争议,应当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对死者应按第三者损害责任险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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