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健鹏:各自为战抑或互通款曲?——小议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
本文档由 yuanbieliu1992 分享于2019-04-17 10:27
在古典宪政主义时期,基于自由主义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社会”二元关系,宪法基本权利体现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民事权利体现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二者在权利客体上有重合部分,但在请求权内容上则是相异的。在现代,出现了宪法基本权利适用范围膨胀的趋势,其典型代表“宪法第三人效力”已涉及到传统的民事领域。对此,宪法学一方面要对相关理论与制度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需要;另一方面也应谨守宪法规范的界限,确保宪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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