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出租楼顶广告位成被告
本文档由 zongjiangque1999 分享于2019-04-17 15:12
花园小区位于市高新区的主干道东侧,开发商在楼房尚未全部卖出之前在小区临街的1号楼顶部搭建了一个巨幅广告牌,该广告牌是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作的,并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租给了别的商家做广告宣传用。该楼的业主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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