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死后,其原有宅基地能否被继承
本文档由 amadi 分享于2019-04-22 18:03
案情:刘大爷生前是一名“五保户”,他的生养死葬均由其所在的村民小组负责,但未形成任何书面协议。1998年刘大爷因病去世,留下土木结构房屋3间,其死后,也从未有人提出过要求继承,几年来该房屋在风雨中慢慢倒塌。2005年下半年起,村民小组为响应中央“建设新农村”的号召,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在包括刘大爷的废地基上连片建设标准化农民住宅。正当地基平整完毕村民小组准备建房时,刘大爷的侄子刘某前来阻挠,认为他是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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