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己再婚卖亲儿该当何罪?

本文档由 yididiy 分享于2019-04-23 18:26

案情:  2004年7月,被告人邹金花携带俩个儿子以卖淫为生,期间因照顾不周致大儿子走失。2004年8月1日,被告人邹金花卖淫时,认识了被告人丁昌林,后俩人经常在一起居住,被告人邹金花与丁昌林商量将小儿子卖掉,俩人好结婚生活。   2004年9月份,被告人丁昌林找到小敏(在逃),要其帮忙联系找人买小孩。2004年9月13日晚,被告人邹金花、丁昌林通过小敏找到肖龙英(另案处理)联系,将小儿子卖给乐安县彭平英,议定价格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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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休闲  —  婚嫁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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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亲儿 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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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 遗弃罪 拐卖 丁昌林 出卖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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