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应受司法保护

本文档由 doedoman 分享于2019-04-24 20:36

原告郭玉昌与被告湖北省郧县东顺汽车零部件厂(以下简称东顺厂)于2001年2月27日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东顺厂将其机加车间、备料车间、仓库各一个及相关机器设备,以年租金4万元,租赁给原告用于汽车配件加工,租期至2003年2月26日届满。2002年11月25日即合同到期前3个月,被告方以会议形式告知原告,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承租,要参与下一轮租赁竞争。此后,原告曾3次向被告东顺厂负责人表示愿意继续承租。因租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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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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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优先承租 权应受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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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承租 优先 房屋 郭玉昌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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