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的行为应当构成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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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下载论文网高某系某县无业人员,拥有两台欧曼自卸车,但没有任何运输手续。2008年12月17日17时许,高某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一辆高某的欧曼自卸车,装满30余吨石灰石由A县石场开往水泥厂。途中,当车辆行驶至省道某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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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 行为 应当 构成 过失 危险 方法 危害 公共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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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 过失 行为 危害 公共 石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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