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意见

本文档由 602730897 分享于2011-08-02 10:56

补贴对象及标准(一)补贴对象具有陕西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元执行。已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救助制度的市、县,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32.0K
文档页数:
4
顶 /踩数:
1 0
收藏人数:
1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社会保障 残疾人 生活补贴 陕西省
系统标签:
残疾人 补贴 陕西省 残联 生活 意见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