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主体责任不等同于成立劳动关系(司法制度范文)

19阅读 9amabulili上传 举报/认领 展开

本文档由 amabulili 分享于2020-11-12 14:41

文-05WTKF;质优价廉,欢迎阅读! 摘 要 “用工主体责任”一词出现于2005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规定中,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在建筑施工、矿山企业两个行业中,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时,承包方随意招用的劳动者的权益。理论和实践中,对“用工主体责任”的理解始终存在分歧,本文对“用工主体责任”是否等..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24.0K
文档页数:
9
顶 /踩数:
0 0
收藏人数:
0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用工 等同 劳动关系 主体 责任 司法制度范文
系统标签:
用工 劳动 主体 责任 等同 关系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