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中请示与报告的标题常见错误分析(行政管理范文)
本文档由 权威报告 分享于2020-11-16 18:48
文-064M9S;质优价廉,欢迎阅读! 从《办法》对“请示”的定义来看,“请示”本身就包含请求的意思,故此标题用语重复,应划掉“请求”一词,错误及分析同1,“请示”本身就包含申请的意思,份公文不可能同时使用两个文种,标题将请示和报告并用,混淆了两个文种的区别,应去掉或“请示”或“报告”其中的一个,违反公文的行文规则,《办法》中规定:“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申请”不是公文文种,混淆了“请示”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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