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契约
本文档由 ekvcn 分享于2009-06-27 18:24
保险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保险契约,由保险人於同意要保人声请后签订.」故保险契约之成立,其订立程序为: 要保人提出要约(Offer)声请 保险人的承诺(Acceptance) 契约的签订 要保人的告知义务 依据我国保险法第64条第一项规定:「订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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