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师范文)
本文档由 meilisasa 分享于2020-12-07 18:50
文-06L3EV;质优价廉,欢迎阅读! 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业主自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宜担任的其他情形,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案、表决议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告知业主委员会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牟取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且未改正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