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件谈物业服务合同与小区车辆安全

本文档由 romanwish 分享于2011-09-28 12:58

杨美香张俊峰任爱娟 要点提示 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订立保管合同,一般情况下,二者之间应该是公共服务性质的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物业公司负有法定的一般注意义务。如果业主的车辆在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被盗,物业公司只承担因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而引起的车辆损失的相应法律责任。 案情 原告:王某,女,山东某监理公司东营分公司副经理。被告:东营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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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物业 东营 原告 业主 物业服务 义务 合同 被告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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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车辆 服务合同 小区 原告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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