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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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ho[经济学]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br />一、 合同的谈判 合同的谈判应当由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前期谈判协商。建 安工程及维修养护合同及协议由计工部负责、投资合同及协 议由投资部负责、其他合同及协议由综合部负责。有关部门 应就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协商。以公司名义向对方 发出要约或承诺时须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合同谈判过程中应 遵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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