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申请]广西大学200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本文档由 qiangzhu333 分享于2011-12-13 11:09

[通知/申请]广西大学200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有关规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08届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必须完成以下手续: 1.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08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有关诚信教育时间安排请到所在学院学工组咨询或登录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看。 2. 与放贷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一式4份——放贷银行、学校、借款学生以及学生人事档案各留1份。学校将统一组织还款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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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毕业生 贷款 广西 须知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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