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房产管理局
本文档由 zzl881121 分享于2009-08-26 22:00
三,提交办理房产业务资料的要求 办理以上十四项房产业务时,提交资料清单上为书写资料的一律用碳素墨水书写;要求为复印件的,需向我局收件处工作人员出示原件核对,(单位的相关证件也可以由单位在复印件是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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