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技术学院九十四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学生事务会议纪...

本文档由 爱多芬 分享于2010-01-05 16:46

第七条合於下列规定情事之一者,记警告一至二次:十一,违反试场规定,情节轻微者...五,私拆他人函件者.六,不服从纠察或班级干部正确的纠正者.七,担任各级干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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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 学年度 情事 金調整 住校生 成績特 教育部 金預算 路有違 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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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 合於 年度 情事 生事 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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