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本文档由 adfkladsdaa 分享于2012-05-29 09:25
广州市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011年10月04日 穗府办 2007 41号 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请贯彻执行。 一、各区 县级市 人民政府要结合商业网..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