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解读
本文档由 splow 分享于2010-01-21 15:05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义务教育法》分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八章63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十大亮点:一、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公益性:法律首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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