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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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itnbsoei 分享于2010-01-25 20:13

根据第34,36,36A或36B条遭扣留而根据第39条可予没收的物品或物件,须在扣留后於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呈交裁判官,以按照本部处理;但本条不适用於根据第IV部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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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淫亵 管制 条例 人士 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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