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本文档由 修修 分享于2010-02-02 11:18
该指导原则对用于加速试验及长期留样考察的样品有严格的要求。例如,对于原料药,所考察的三批样品至少应为中试规模,其合成路线应与工业化生产一致,生产流程应仿照 工业化生产的流程,其质量应能代表工业化生产的产品质量。对于制剂,所考察的三批样品中有两批应为中试规模,另一批的批量在合理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小。该三批样品应尽量采用不同批次的原料药生产。由此可见,为保证稳定性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与准确性,考察用样品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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