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研究
本文档由 学术交流 分享于2012-08-01 12:35
民事执行是运用国家公权力——民事执行权实现私权利的程序。为快捷高效的实现债权人权利执行机构只会而且理论上也只能从权利的外观方面对执行标的物的权属进行形式审查和形式判断。然而,在高度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基于法定的权利公示方法而呈现的外观权利和实际的权利常常并不一致。而一旦两者不一致,执行机构基于形式判断所为的执行行为就是侵害第三人的实体权益的不当执行行为。“有权益,必有救济”,为给因执行机构不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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