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编写管理规定
本文档由 龙行天下 分享于2010-03-18 19:33
大事记编写管理规定---4.11.1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4.21.2 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4.31.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分享: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