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著作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本文档由 十二楼的天空 分享于2024-12-10 12:09
惩罚性赔偿制度源于英美法系,最早在英国产生,后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也普遍使用。在音乐著作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侵权行为产生威慑性、弥补补偿性赔偿不足以及提高权利人维权积极性等方面有着重要价值。当前,我国《著作权法》已经将惩罚性条款引入其中,但其立法目的、补偿性赔偿措施以及惩罚性赔偿等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因此,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将对完善我国音乐著作权立法工作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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