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有历史建筑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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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私有历史建筑减徵地价税及房屋税之标准如下:一,地价税减徵百分之五十.二,房屋税减徵百分之五十.第四条 私有历史建筑经登录,变更或废止者,本府文化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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