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

本文档由 爱宝宝 分享于2008-12-19 22:13

殊丘与区意嫌而理别及二名偏犯者谓复名而单犯并不坐谓孔子母名徵在孔子云季孙之忧不在颛臾即不言徵又云杞不足徵即不言在此色既多故云之类 116¸上书奏事误 诸上书若奏事而误杖六十口误减二等口误不失事¸¸¸
文档格式:
.doc
文档大小:
665.0K
文档页数:
198
顶 /踩数:
3 0
收藏人数:
8
评论次数:
0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待分类
添加到豆单
文档标签:
唐律疏议 疏議 議曰 死刑 罪者 者謂 主典 死罪 之類 者亦
系统标签:
口误 上书 失事 季孙 二等 六十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推荐豆丁书房APP  

获取二维码

分享文档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复制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复制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复制

默认尺寸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