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运用

本文档由 北京日辰科技 分享于2008-07-17 20:32

我国一般不承认视情况而定的费用安排制度,在实践中我国律师一般是采取先收费后受理案件的做法。虽然我国存在法律援助制度,但法律援助制度并不十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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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 海牙公约 管辖权 裁量权 美国 法院 澳大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原告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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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原则 管辖权 conveniens 运用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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