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修辞对法律论证的影响

本文档由 及时雨 分享于2012-11-11 10:14

法律决定需要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有逻辑的和修辞的两个层次、两种方法,前者侧重法律论证的形式有效性,后者侧重论证内容上的可接受性。若想一个判决结果具有正当性应该经得起逻辑上和修辞上的双重检验。然而中国语境下的政治修辞往往过于强大,一方面扭曲了法律推理的方向,使得判决往往是根据预先确定的结论回溯它的案件事实和裁判规范而得出的;另一方面,使得法律论证背离了正义原则,判决结果不具有可接受性。欲重构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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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法理 法律论证 逻辑 修辞 政治修辞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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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 修辞 法律 政治 修辞学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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